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2 月 7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以
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韦邦国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与会独立董事经过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阅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简历及了解相关情况,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李健益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王广敬先生、易庆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杨勇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张辰辰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韦邦国、张大林、王冠中
2024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