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88219
股票简称:会通股份
目录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3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5
议案一: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8
议案三: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1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有部分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在投票数栏中填写投票数。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2 月 4 日 14:30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芦花路 2 号公司四楼视频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2 月 4 日至 2026 年 2 月 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员、监票员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3.00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01 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3.02 与第八元素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及网络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二)签署股东会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拟选举张华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华生先生,1976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1999 年 7 月至 2025 年 6 月,历任美的集团下属事业部及子公司会计经
理、财务部长、财务总监等职务;2025 年 7 月加入会通股份。
截至目前,张华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华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华生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其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4 日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因公司股份注销导致公司股本总数变更,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变化情况
202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 2024 年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087,505 股,并于当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登公司”)提交注销申请,注销股份 837,553 股,2025 年 11 月 18 日,中登公
司已办理完毕回购股份注销事宜,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50,437,553 股变更为 549,600,000 股。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二、公司董事会人员调整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将董事会席位由 7 名调整为 8 名,本次
调整拟新增 1 名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人数保持不变。《董事会议事规则》中董事会席位数同步作相应调整。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及董事人员调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55,043.7553 万元。 54,960.0000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550,437,553 股,每股面值 1 元,均为普 549,6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均为普
通股。 通股。
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 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 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 东会:(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 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
之二(即 5 人)时…… 之二(即 6 人)时……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
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职工代 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职工代
表董事、3 名独立董事。 表董事、3 名独立董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事项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