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88186 科创 广大特材


首页 公告 688186: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二级筛选:

688186: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9

688186: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1-029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
                  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票数量:49,440,000 股

  发行股票价格:26.56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313,126,400.00 元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287,370,060.68 元

      预计上市时间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大特材”或“公司”或“发行
人”)本次发行新增 49,440,000 股份已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15 名投资者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的有关规定执行。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64,800,000 股,公司控股股东张家港广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 44,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18%。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214,240,000 股,张家港广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仍持有 44,800,000股,持股比例减少了 6.27%,占公司总股本的 20.9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完成后,徐卫明直接持有公司 5.62%股份;除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徐卫明持有广大控股 60%的股权,徐卫明之子徐晓辉持有广大控股 40%股权,二人通过广大控股间接控制公司 20.91%股份;此外徐晓辉通过万鼎商务及睿硕合伙分别间接控制公司 2.10%和 1.07%的股份;徐卫明与徐晓辉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63,650,000 股(占比 29.71%)的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批复过程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

  发行人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
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对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上市地点、滚存利润的安排、发行决议有效期、募集资金投向等事项作出了决议。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发行人于 2020 年 9 月 8 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1 年 1 月 6 日,发行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
上市审核中心《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经审核,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 年 3 月 8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
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3 号),同
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注册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1 日,有效
期 12 个月。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49,440,000 股,均为现金认购。


    3、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6 月 24
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2021 年 5 月 26 日至 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 26.56
元/股,本次发行底价为 26.56 元/股。其中,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优先、申购股数优先和收到《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6.56 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0.00%。

    4、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313,126,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5,756,339.32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87,370,060.68 元。
    5、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1 年 7 月 2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证报告(天
健验〔2021〕5-5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7 月 2 日 12 时止,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安信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 15 名认购对象缴纳认购广大特材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资金人民币 1,313,126,400.00 元(大写:壹拾叁亿壹仟叁佰壹拾贰万陆仟肆佰元整)。

  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2021 年 7 月 5 日安信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
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2021 年 7 月 6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1〕5-6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7 月 5 日止,广大特材实际已向 15
名发行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944 万股,应募集资金总额为1,313,126,4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5,756,339.3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87,370,060.68 元 , 其 中 计 入 实 收 股 本 人 民 币 肆 仟 玖 佰 肆 拾 肆 万 元
(¥49,44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237,930,060.68 元。

    2、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相关审议程序,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发行承销办法》、《科创板再融资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

  本次发行对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承销办法》、《科创板再融资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安信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来源,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科创板再融资办法》等
 相关规定。”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广大特材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 认购。获配认购对象均符合规定,不存在《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 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未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的情况,故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 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为本次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 书》及发行人与最终发行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四)本次发行所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额、发行对象所 获配售股份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发行过程合法、合规,符合广大特材股东大 会决议内容和《管理办法》《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发行与承销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广大特材尚需办理本次发行涉及的股份登记以及增加注册资本、修改 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申购价 格优先、申购股数优先、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定价配售原则,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 26.56 元/股。

    根据认购时的获配情况,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 15 名,发行价格
 为 26.56 元/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49,44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313,126,400.00 元。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