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华涂化工(吉林)有限公司的
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为快速切入乘用汽车涂层领域,拓宽公司产品的应用,实现业务优势的互补,公司拟以人民币 2,000 万元对华涂化工(吉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涂化工”)进行增资,共同参与其汽车涂料及防冻液项目建设,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华涂化工 23.53%股权。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吉林华涂共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涂共创”)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200MA84L29J8A;
(2)住所: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孤公路480号(吉林省精细化工孵化园307室);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马海松;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华涂共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华涂共创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自然人:马海松
(1)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2201041972********,住址:吉林省吉林市。
(2)马海松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马海松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涂化工(吉林)有限公司(曾用名:吉林德联汽车涂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294MA17B0611F;
(3)注册地址: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孤公路 480 号(吉林省精细化工孵化园)307 室;
(4)法定代表人:马海松;
(5)注册资本:人民币 6,5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19 年 11 月 1 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华涂化工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万元)
1 吉林华涂共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500 84.62%
2 马海松 1,000 15.38%
合计 6,500 100.00%
本次增资后,华涂化工股权结构如下:
序 增资前 增资后
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
(万元) 例 (万元) 例
1 吉林华涂共创企业管理 5,500 84.62% 5,500 64.71%
中心(有限合伙)
2 马海松 1,000 15.38% 1,000 11.76%
3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 —— —— 2,000 23.53%
限公司
合 计 6,500 100.00% 8,500 100.00%
3、标的公司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21年5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5,285,180.51
负债总额 15,433,177.57
净资产 39,852,002.94
财务指标 2021年1-5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1,962,296.05
注:华涂化工尚处于项目建设期,尚未实际开展经营。
4、标的公司业务发展情况:
华涂化工主要从事汽车涂料的研发和生产经营等业务,目标为国内中高端主流汽车生产厂商提供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以及汽车零部件涂料等产品。其现有团队核心人员具备多年汽车涂料外企工作经验,多名主要技术人员为行业内优秀人才,拥有丰富的汽车涂料生产、技术、管理经验。
华涂化工项目占地面积6.06万平方米,位于吉林省国家级化工园区吉林市经济开发区内,目前尚处于建设期,预计2021年底可建成并全面投产。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标的公司(甲方):华涂化工(吉林)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股东(乙方):吉林华涂共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马海松
投资人(丙方):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增资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次投资人拟出资 2,000 万元向甲方增资入股。本次增资的单价是 1
元/注册资本。
(2)本次增资由丙方以人民币共计 2,000 万元认缴,全部列入注册资本。
(3)乙方同意上述增资且放弃优先增资及等比例增资权。
(4)丙方在本协议签署,并经过丙方审议程序后的 5 日内向甲方一次性缴付上述 2,000 万元增资款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2、投资款的用途
丙方本次向甲方投资的 2,000 万元投资款的用途为甲方汽车涂料及防冻液项目的建设。未经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投资款的用途。
3、公司治理
本次增资后,甲方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丙方推荐的董事不得少于2 人。如果甲方经合规程序审议后,各股东的股权比例发生变化,丙方推荐的董事按丙方占甲方股权比例进行对等变化,同时丙方推荐的董事不得少于七分之一。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华涂化工已取得业务经营所必须的相关资质,并具备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团队实力。基于公司围绕汽车原厂涂层、汽车零部件涂层、汽车后市场涂层三大领域战略布局考虑和实际发展需要,本次对华涂化工的增资,将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和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未来,随着华涂化工项目规划落地实施,及其建设的汽车涂料及防冻液项目投产,公司产业布局将进一步完善,有助于公司强化与汽车产业链企业的合作协同,快速切入乘用汽车涂层市场,提升公司整体竞争优势。
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