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 年 9 月 13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48.4350 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 11,173.6486万股的 1.33%;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松井股份”)2024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4 年 9 月 13 日为首次授予
日,以 19.1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6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48.4350 万股限制性股
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 8 月 24 日至 2024 年 9 月 2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9 月 4 日,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64)。
3、2024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
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65)。
4、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和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并
同意以 19.1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6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48.4350 万股限制性股
票。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4 年 9 月 13 日。
2、授予数量:148.4350 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 1.33%。
3、授予人数:68 人。
4、授予价格:19.11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2 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 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 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40%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公告日股本总
(万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凌云剑 中国 董事长、核心技 2.8600 1.64% 0.03%
术人员
王卫国 中国 董事、核心技术 2.8600 1.64% 0.03%
人员
缪培凯 中国 董事、总经理、 2.8600 1.64% 0.03%
核心技术人员
FU 新加坡 董事、核心技术 2.7300 1.57% 0.02%
RAOSHENG 人员
李玉良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4950 0.86% 0.01%
赖安平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9500 1.12% 0.02%
曾煜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9500 1.12% 0.02%
小计 16.7050 9.60% 0.15%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骨干(共计 61 人) 131.7300 75.71% 1.18%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68 人) 148.4350 85.31% 1.33%
三、预留部分 25.5650 14.69% 0.23%
合 计 174.0000 100.00% 1.56%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次激 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 不超过本次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