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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13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7

68813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0-004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扬芯片”)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 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的具体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利用率,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
  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拟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
  超过 12 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
  策权,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具体投
  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
  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投资收益,将为公司
  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以及因发行主体原因导致本金受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
  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
  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
  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
  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实现公司自有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收益,提升整体业绩,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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