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2-062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以专
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保富先生召集和主持,会
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本次交易进展,公司根据《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对《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 要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
表决结果:5 名赞成,占全体无关联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郑保富先生、高强先生、李硕梁先生、金飞敏先生为本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 法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药源药物、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同时与业绩承诺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5 名赞成,占全体无关联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郑保富先生、高强先生、李硕梁先生、金飞敏先生为本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