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风险提示
特别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rcSoftCorporationLimited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A幢22、23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 深圳市福田区
安立路66号4号楼 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4,6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本次发
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人的核心员工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认购方式为核心员工参与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华泰虹软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产
高管、员工拟参与战略 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华泰虹软家园1号”),并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配售情况 的名义认购,华泰虹软家园1号按照股票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054,478股,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4.4663%。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或实际控制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相关相关子公司或者实际 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按照股票发行控制该保荐机构的证 价格最终认购数量分别为1,840,000股,认购比例分别占本次发行股票券公司依法设立的其 数量的4%;合计认购数量为3,680,000股,合计认购比例占本次发行他相关子公司参与战 股票数量的8%。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本次
略配售情况 认购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
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28.88元
发行日期 2019年7月11日
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块
发行后总股本 40,600万股
保荐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9年7月17日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一、特别风险提示
(一)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公司所处的视觉人工智能行业技术升级迅速,产品更新换代频繁,市场对技术与产品的需求不断提高,特别是随着5G网络的运用和普及,更多的视觉人工智能技术将会被运用到各类智能终端中。公司是以研发和技术为核心驱动力的企业,如果公司不能正确判断和及时把握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技术的演进路线,并投入充足的研发力量布局下一代的视觉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可能导致公司无法保持当前的技术领先性,从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智能手机市场的需求变化较快,相关技术的迭代周期较短,迭代周期约为1-2年。如果发行人未能及时更新升级相关技术或根据市场需求成功开发出新产品,则发行人的可能出现技术落后、技术迭代不及时等情况,从而导致发行人的市场占有率大幅下降。
(二)新业务开发和拓展风险
公司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积累了大量视觉人工智能的底层算法,这些底层算法具有通用性、延展性,除了可以广泛运用于智能手机外,还可应用于智能汽车、智能保险、智能零售、智能安防、智能家居、医疗健康等多个领域。目前,公司已经开始进入智能汽车、智能零售、智能保险等领域,且签署了部分订单或合作合约。但是,公司这些新业务的成功与否既受到行业发展状况、市场需求变动以及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影响,又受到公司对智能汽车等新领域的理解、认知、推广力度及与伙伴的合作等诸多因素影响。因此,公司对新业务开发和拓展可能不及预期。如果公司在智能汽车等新领域产品开发或市场推广效果不佳,或者出现其他不利因素,将可能导致公司新业务开发失败,从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主要客户采购量减少的风险
目前,公司提供的视觉人工智能解决方案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行业,主要客户包括三星、华为、小米、OPPO、维沃(vivo)、LG、索尼、传音等全球知名手机厂商。报告期内,公司的前五大客户收入总额分别为12,630.62万元、18,736.58万元和26,860.37万元,占比分别为48.39%、54.16%和58.64%。虽然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入持续增长,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合计也持续增长,但是,如果智能手机出货量下滑、主要客户业务发展战略发生调整或者其他不可预知的原因导致对公司的视觉人工智能解决方案的采购需求下降,则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四)对外担保及诉讼风险
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各种诉讼、仲裁。公司不排除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因公司业务、人力、投资等事项而引发诉讼、仲裁事项,从而耗费公司的人力、物力,以及分散管理的精力。比如,2019年杭州美帮投资人嘉兴金源和江山易辉就投资杭州美帮事宜提起诉讼和仲裁事项,耗费了公司的人力以及分散了管理层的精力。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嘉兴金源和江山易辉均已撤回诉讼和仲裁。详见“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三、公司资金的占用与担保情况/(一)对外担保”。
此外,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上海多媒体与登虹科技签署的投资协议中约定,如果登虹科技未能在约定日期前满足特定条件,则投资者有权向上海多媒体提出回购要求。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登虹科技的相关投资人尚未向上海多媒体正式提出回购要求,但公司不排除上述投资者未来提出回购要求或与公司发生争议并引起相关诉讼的可能。
(五)短期业绩波动的风险
2019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04.81万元、净利润3,042.12万元、扣非后净利润3,001.93万元,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9.27%,但是,由于2018年下半年公司扩充了较多的研发人员,进一步积累公司视觉人工智能的底层算法,布局智能驾驶及其他IoT智能设备行业,公司2019年1季度平均人数同比增加169人即43.34%,公司2019年1季度的工资薪酬及奖金大幅度增长,导致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润同比分别下降16.32%、46.09%。根据发行人2019年截至目前的经营业绩、在手订单和预计软件递交时间,预计2019年上半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净利润将呈
现同比上升趋势,发行人2019年上半年的经营业绩受2019年贸易摩擦的不利影响较小。
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人员的增加导致各项费用增加,同时在2019年国际贸易摩擦的背景下,国外客户受美国制约可能向发行人减少采购、国内客户受制于贸易摩擦因素自身销量下降进而可能对发行人采购下降,以上因素可能会对公司的短期业绩形成不利影响。
(六)下游应用领域集中的风险
目前,公司提供的视觉人工智能解决方案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行业,主要客户包括三星、华为、小米、OPPO、维沃(vivo)、LG、索尼、传音等全球知名手机厂商。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手机业务收入为17,410.06万元、31,414.81万元和43,895.16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67.93%、91.27%和96.57%,公司下游客户主要集中于智能手机市场。根据IDC数据统计,报告期内,智能手机出货量分别为14.69亿台、14.65亿台和14.05亿台,2017年和2018年分别较前一年下降0.27%和4.10%。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智能手机和摄像头的出货量无明显线性相关关系,但如果智能手机出货量持续下滑、摄像头出货量出现下降,主要智能手机业务客户发展战略发生调整或者其他不可预知的原因导致对公司的智能手机视觉人工智能解决方案的采购需求下降,则会导致公司出现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七)实际控制人兜底承诺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HuiDeng(邓晖)已分别出具承诺函,“如投资人要求上海多媒体承担履行回购投资人所持有之杭州美帮股权的义务,则本人将以持有的虹软科技股份以外的个人财产,及时、足额地通过虹润科技履行回购义务,确保上海多媒体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如投资人要求上海多媒体承担履行回购投资人所持有之杭州登虹股权的义务,则本人将以持有的虹软科技股份以外的个人财产,及时、足额地通过上海多媒体履行回购义务,确保上海多媒体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HuiDeng(邓晖)已提供了资金证明,足以覆盖因触发回购杭州美帮及登虹科技投资人股权而所需支付的资金。
若未来投资人提出了上述回购要求,则公司实际控制人HuiDeng(邓晖)需要履
行回购兜底义务。如HuiDeng(邓晖)届时因个人其他资金需求等原因,暂无足额资金履行回购义务,则HuiDeng(邓晖)可能需要通过质押其持有的虹软科技股份,以筹集资金履行回购义务,则可能会影响实际控制人HuiDeng(邓晖)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风险因素”章节全文,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的描述。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2019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