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联席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软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2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5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及《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号)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限售期安排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联席主承销商”或“联席保荐机构”)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联席主承销商”或“联席保荐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联席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以及发行人的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联席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机构为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和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华泰虹软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2、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8.8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9年7月11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9年7月11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3、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31.25元/股(不含31.25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31.25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6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31.25元/股,申购数量等于6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19年7月8日09:41:08的配售对象中,按照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自动生成的申报顺序,剔除1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24,49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1,240,400.00万股的10.04%。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4、战略配售: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8,280,000股,约占发行总规模的18.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联席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和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跟投部分,依据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28.88元/股,本次发行规模超过人民币10亿元但不足人民币20亿元,根据《业务指引》规定,本次发行联席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比例分别为4%,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分别为1,840,000股,合计为3,680,000股,合计约占发行总数量的8%。
发行人的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华泰虹软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发行人董事会及《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约定,华泰虹软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于7月8日(T-3日)17:00时前缴纳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认购款(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5,963万元。依据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28.88元/股,最终获配2,054,478股,约占发行总数量的4.4663%,未超过《实施办法》规定的上限。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5,734,478股,约占发行总规模的12.4663%。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2,545,522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5、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限售账户。网下限售账户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单个投资者管理多个配售产品的,将分别为不同配售对象进行配号。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部分,联席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发行人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6、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7、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
8、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须在2019年7月15日(T+2日)16:00前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2019年7月15日(T+2日)16:00前到账。
本次发行向网下投资者收取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0%,投资者在缴纳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
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0%(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2019年7月15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9、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将中止发行。
10、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款和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7月17日(T+4日)在《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上交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1、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19年7月10日(T-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虹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19〕1180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虹软科技”,扩位简称为“虹软科技”,股票代码为68808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088。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中证指数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