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1-051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益园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A 区 1 号楼 5 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信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苗文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实施完毕,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7.195 元/股调整为17.125 元/股,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21 元/股调整为 20.93 元/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19 年、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48 名激励对象归属 46.2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26 日,并
同意以 20.9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