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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059: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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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1-024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 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已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 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肖旭凯 先生、李志祥先生、沈程翔先生、高江雄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同意提名饶育蕾女士、刘如铁先生、潘红波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饶育蕾女士、刘如铁先生、潘红波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其中潘红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前述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详 见附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 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未 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
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将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
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为三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后,易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
述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向第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附件:
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肖旭凯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5 年毕业于
中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大专学历;1999 年毕业于中央党校企业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09 年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培训(EDP)项目结业。1995
年至 1997 年,任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厂职工;1997 年至 2001 年,
任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部区域经理;2001 年至 2006 年,任株洲钻石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大区经理;2007 年至今,历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肖旭凯同时兼任株洲华辰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株洲鑫凯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肖旭凯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85,
000 股,并通过株洲华辰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株洲鑫凯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127,22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712,220 股。与高颖、王玉琴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前述情况外,肖旭凯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志祥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 年毕业于
湖南大学机电一体化专业,大专学历。1994 年至 1996 年,任株洲渌口造纸厂生产工程师;1996 年至 2001 年,任广州市黄埔东粤镀膜玻璃厂生产主管;2001年至 2012 年,任圣维可福斯(广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高级主管;2012 年
至 2013 年,任公司生产部长;2013 年至 2018 年,任公司副总经理,主管生产
工作;2018 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主管销售工作;2018 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李志祥先生通过株洲鑫凯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沈程翔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 年毕业于
南京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系,本科学历;2000 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世界经济系,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 年至 2001 年,任天同证券研究所行业分析师;2001 年至 2002 年,任上海融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助理;2002 年至2003 年,任广州金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 年至 2004 年,任上海融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监;2004 年至今,历任上海六禾投资有限公司研究总监、基金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2008 年至今担任上海六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董事。目前兼任帝尔激光(股票代码:300776)董事;2018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沈程翔先生通过苏州六禾之谦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西安环大六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六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555 股。苏州六禾之谦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西安环大六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上海六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沈程翔先生为上海六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除前述情况外,沈程翔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
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高江雄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 年毕业于
西安理工大学机械设计制造专业,本科学历,机械设计工程师。2005 至 2012 年,任株洲钻石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2 年至 2015 年,任公司设计部部长;2015 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目前主管公司研发工作。

    截止本公告日,高江雄先生通过株洲华辰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3,462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饶育蕾女士,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 年毕业于
中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88 年至 1997年,任中南工业大学管理工程系助教、讲师、副教授;1997 年至 2005 年,任中南大学商学院金融系主任;2006 年至今任中南大学金融创新研究中心主任。目前兼任蓝思科技(股票代码:300433)独立董事,湖南黄金(股票代码:002155)独立董事,国科微(股票代码:300672)独立董事,中惠旅智慧景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沙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饶育蕾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潘红波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政部全国会
计领军人才(学术类),武汉大学珞珈青年学者,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访问学者。2007 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专业,博士学历,注册会计师。2007 年至 2009 年,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2009 年至2014 年,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2014 年至今,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2015 年 5 月被评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2018 年 3 月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目前兼任湖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会计学会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武汉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同行评议专家;兼任长江证券(股票代码:000783)、天壕环境(股票代码:300332)、兴民智通(股票代码:002355)独立董事;2018 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潘红波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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