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 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 定。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Jiangxi JD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 Ltd.)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外商投资开发区工业大道 45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16/22/23 楼)
联席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6,90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发行股数 的比例为 25%。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公司股东不
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保荐机构安排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并按照股票
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跟投比例为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 3.37%,跟投数量为232.1981万股,跟投金额为59,999,989.04
战略配售情况 元。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
为 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
起开始计算。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25.84 元
发行日期 2020 年 11 月 2 日
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27,6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0 年 11 月 6 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应关注以下重大事项提示,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重大风险因素
(一)南昌前湖水系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处理运营项目剩余期间较短,未来可能存在因未能续约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2018 年 12 月,公司中标南昌市水务局统筹、各属地政府落实采购的南昌前
湖水系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处理运营项目,其后分别与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管理委员会、南昌市新建区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南昌市赣东大堤城区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等签订了 13 个项目的运营管理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除乌沙河污水处理应急工程-生米镇项目外,其余 12 个项目报告期内均已投入运营。2020 年 1-6 月,前述客户均成为公司水污染治理项目运营业务的前五大客户,该项目当期实现运营收入 6,968.59 万元,分别占公司水污染治理项目运营收入及营业总收入的 81.81%、13.62%。2018 年、2019 年、2020年 1-6 月南昌前湖水系运营项目毛利率分别为 88.36%、79.77%、、78.65%,项目毛利额分别为 741.50 万元、8,972.70 万元、5,480.99 万元,对综合毛利的贡献分别为1.54%、16.86%、16.37%,对公司净利润的贡献分别为1.89%、20.55%、18.35%。鉴于公司与前述客户约定的运营期间均为 3 年,合同期满后若未能续约,则终止相关运营服务可能导致水污染治理项目运营业务收入大幅减少,进而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FMBR 新工艺、新技术市场推广未达预期的风险
污水处理行业主流工艺更新迭代周期较长,广为推广应用的活性污泥法、MBR 两大工艺分别诞生于上世纪初和上世纪 60 年代。发行人自主研发的 FMBR工艺正式应用、推广始于 2008 年,至今 12 年左右时间。而我国县及以上城市化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发展历史较长、发展相对成熟,根据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发布的《“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截至 2018年底,我国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 95.49%和 91.16%。故按照存量计算,
应用 FMBR 新工艺、新技术的设施污水处理规模远小于应用活性污泥法和 MBR工艺的设施污水处理规模。目前,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客户在选择污水处理工艺时对传统的活性污泥法、MBR 两大工艺仍具有一定的偏好,对于 FMBR 新工艺的选用则相对审慎。从而,FMBR 新工艺、新技术的市场推广可能存在短时间内无法缩小与活性污泥法、MBR 工艺的差距,以及难以达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三)规模效应尚不明显,从而存在对未来市政污水处理市场开拓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产品、服务形成的累计污水处理规模达 150.78
万立方米/日,其中市政污水处理规模为 37.20 万立方米/日。根据知名水环境治理行业研究机构 E20 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水务行业市场分析报告》,截至 2018年末,北控水务、首创股份、碧水源、创业环保等企业的市政污水处理累计规模
分别达到 2,855 万立方米/日、1,200 万立方米/日、850 万立方米/日、551 万立
方米/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规模仍明显小于同行业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一方面,市政污水处理市场需求相对大型化、集中化,诸多大中型污水处理项目对服务商的资金实力、市场资源、市场知名度、以往经营业绩等具有较高要求,公司可能在大中型污水处理项目承揽方面处于一定劣势;另一方面,政府、事业单位是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市场的主要购买力,其污水处理项目系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立项、审批程序相对严格,选择污水处理服务商时可能存在一定惯性,部分客户更加倾向于选择已实施项目较多、总规模较大的污水处理服务商,对新兴服务商的选择则相对审慎。故,公司目前规模效应尚不明显,可能对未来市政污水处理市场开拓产生不利影响,制约自身长远发展。
(四)水污染治理装备、水环境整体解决方案客户群更迭较快的风险
报告期,公司水污染治理装备及水环境整体解决方案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87.34%、89.32%、76.65%、80.95%,保持在较高水平。公司的成套化、标准化水污染治理装备,以及智能化、系列化设施具有固定资产或综合项目属性,不同于消耗品,客户相对分散,单次购买金额大,购买重复率较低。因此,公司客户群更迭较快,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变动频繁。公司需持续不断地开拓新市场、开发新客户,以保证生产经营的稳步发展。未来,若公司新市场开拓、新客户开发未取得预期效果,则可能在一定期间内出现业绩波动,影响自身生产经营的稳
定与发展。
(五)水污染治理项目运营业务持续经营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水污染治理项目运营业务实现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0.40%、9.31%、21.00%、16.64%。水污染治理项目运营已经成为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对公司经营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公司该类业务主要客户为政府、企事业单位,主要模式有 BOT、BOO、O&M 等。BOT、BOO 模式下,公司自行投资、建设项目运营所需的 FMBR 一体化装备或设施,通过在运营期内收取污水处理费以收回投资、获取利润。未来,若政府客户财政收支状况、债务状况等出现较大不利变化,或企事业单位客户出现经营业绩下滑、现金流趋紧等状况,则该类项目可能存在客户延迟付款、要求调低运营水价、合同期内违约、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约等风险,进而降低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甚至面临因部分项目投资无法完全收回而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的风险。
(六)部件、设备主要通过外购获得的风险
公司在主营业务开展中策略性专注于整体设计、系统集成等环节,水污染治理装备、水环境整体解决方案、水污染治理项目运营等业务系统集成所需的大部分部件、设备系通用类产品,直接对外订购,壳体、电柜等则由公司提供图纸及相关技术参数,委托专业厂商进行定制化生产。报告期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
的金额分别为 8,477.20 万元、18,878.20 万元、18,290.75 万元、6,585.57 万
元,占同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达 64.32%、68.19%、69.65%、53.91%。若主要供应商因突发、偶发情况,不能为公司提供充足供货,则公司需快速寻求替代性供货渠道,短期内自身生产及时性、产品质量稳定性可能遭受不利影响。
(七)应收账款回收及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49,087.08 万元、60,731.62 万元、
64,209.43 万元和 71,624.18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7.39%、83.23%、82.55%和 139.95%,对应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5.47%、35.81%、35.28%和 38.28%,占比较高,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00、1.33、1.25 和 0.77。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已逾期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为55.42%,其中政府及其附属机构、国有企业占比 71.09%,民营企业占比 28.91%。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高,部分逾期,且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是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对下游客户普遍采用按分阶段收款的结算方式;二是公司客户主要以政府及其附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