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9 号),同意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726.23 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5.1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201.5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123.7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86,077.7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全部到位,由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254 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5 月 23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95,201.58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20,826.29
减:发行费用 9,123.79
二、募集资金净额 86,077.79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60,247.32
本年度使用金额 16,852.04
暂时补流金额 0.00
现金管理金额 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0.51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3,137.07
其他-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2.64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12,117.64
注:“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包含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并严格执行。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与全资子公司厦门市必易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必易微厦门”)、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与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必易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
易微成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
与控股子公司成都动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芯微成都”)、申万宏源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与全资子公司杭州必易微
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易微杭州”)、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
监管协议》;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与全资子公司上海必易微电子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必易微上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
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5 月 23 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报告期末余额 账户状态
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55921942310304 11,746.22 使用中
分行科技园支行
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55921942310503 55.73 使用中
分行科技园支行
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4403040160000368445 0.00 已注销
科技支行
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4403040160000368452 0.00 已注销
科技支行
必易微厦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79080078801400002384 53.77 使用中
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
必易微成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128913672910111 0.00 已注销
分行科技园支行
动芯微成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55968877010802 56.52 使用中
分行科技园支行
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250121298000000013 1.63 使用中
深圳南山支行
必易微杭州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79080078801800003131 15.71 使用中
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
必易微上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55981545610001 188.06 使用中
分行科技园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 年12月 31日,公司累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49,377.95 万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
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
况。
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
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
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04)。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费用发生期间 自有资金先行 募集资金置换 置换时间 履行的决
支付金额 金额 策程序
2024年10-12月 1,759.35 1,759.35 2025 年 3 月 10 日至
2025 年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