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45 公司简称:必易微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
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必易微
(A股) 科创板 688045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 证券事务代表
表)
姓名 高雷 李雪
电话 0755-82042719 0755-82042719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
办公地址 区打石二路万科云城六期一栋 区打石二路万科云城六期一栋
云中城B3303 云中城B3303
电子信箱 ir@kiwiinst.com ir@kiwiinst.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436,788,089.52 1,441,737,084.97 -0.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344,444,722.90 1,326,035,275.03 1.39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303,818,362.20 301,651,047.07 0.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0,609,389.42 1,320,475.84 -903.45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7,281,924.10 -18,057,316.06 不适用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7,355,680.74 -29,012,491.05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0.76 0.10 减少0.86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5 0.02 -85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5 0.02 -850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27.91 22.92 增加4.99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70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 包含转融 质押、标记或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持股 售条件的 通借出股 冻结的股份数
(%) 数量 股份数量 份的限售 量
股份数量
谢朋村 境内自然 18.49 12,766,050 12,766,050 12,766,050 无 0
人
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其他 10.34 7,143,000 0 0 无 0
伙)
苑成军 境内自然 9.80 6,766,185 0 0 无 0
人
深圳市凯维思企业管 其他 7.24 5,001,950 5,001,950 5,001,950 无 0
理中心(有限合伙)
深圳市卡维斯特企业 其他 6.71 4,633,900 4,633,900 4,633,900 无 0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张波 境内自然 6.21 4,285,700 4,285,700 4,285,700 无 0
人
深圳市卡纬特企业管 其他 4.80 3,312,300 3,312,300 3,312,300 无 0
理中心(有限合伙)
喻辉洁 境内自然 3.10 2,142,850 2,142,850 2,142,850 无 0
人
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小米长江产业 其他 2.16 1,493,259 0 0 无 0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深圳美凯山河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其他 1.65 1,140,000 0 0 无 0
限合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1、谢朋村担任三个员工持股平台卡纬特、卡维斯特、凯维思
说明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2、2021 年 7 月 8 日,谢朋村、张波、喻辉洁三人重新签署了
《一致行动协议》,保持行动一致,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谢
朋村意见为准;2024 年 5 月 9 日,谢朋村、张波、喻辉洁三
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原《一致行动协
议》的有效期截止至 2025 年 11 月 27 日;
3、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不适用
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