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公告编号:2021-056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发出会议通知的规定,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吴佩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与会董事的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天宜上佳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其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与会董事经过投票表决,一致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实施完成,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作出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 10.00 元/股调整为 9.96 元/股。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吴佩芳女士、杨铠璘女士、吴鹏先生、释加才让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为激励公司核心员工,推动公司产业升级,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文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认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18 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9.96 元/
股,向 4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