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1-047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董事会同意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作出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45 号),公
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80,229,335 股,每股发行价 102.29
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06,658,677.15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8,496,236.0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下称“募资净额”)为人民币8,118,162,441.14 元。上述募资净额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638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序号 项目 (万元) (万元)
1 中微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317,732.66 317,000.00
2 中微临港总部和研发中心项目 375,582.35 375,000.00
3 科技储备资金 308,000.00 308,000.00
合计 1,001,315.01 1,000,000.00
根据《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所载:“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
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
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
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现公司拟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作出相应调整,具体
调整如下: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募集资金投 调整后募集资金
(万元) 入(万元) 投入(万元)
1 中微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317,732.66 317,000.00 317,000.00
2 中微临港总部和研发中心项目 375,582.35 375,000.00 375,000.00
3 科技储备资金 308,000.00 308,000.00 119,816.24
合计 1,001,315.01 1,000,000.00 811,816.24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
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
(三)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
(四)、保荐结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结构认为,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决定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