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福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8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66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并重点参照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5.22元/股,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3,880万股。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586,042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9%。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则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调整为26,253,958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55%;网上发行数量为10,960,0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9.45%。根据2019年7月9日(T-1日)披露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
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2,668.41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股份的10%(即3,721,500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2,532,458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60.55%;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4,681,5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9.45%。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5020046%。
本次发行在缴款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2019年7月12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佣金费率为0.5%,应缴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获配金额*0.5%,四舍五入精确至分,新股认购资金和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按照单一配售对象分别计算),资金应于2019年7月12日(T+2日)16:00前到账。网下获配投资者在缴纳新股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7月1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2、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账户的数量进行配号,每一个获配对象获配一个编号。根据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通过兴业证券投资者平台在线提交的《福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询价确认函》,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扣
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特别提醒: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如有)。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参与网下申购并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9年7月11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主持了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4”位数 9185,7185,5185,3185,1185
末“6”位数 406324,906324
凡参与本次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29,363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号)以及《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号)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19年7月10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16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398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均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参与了网下申购。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配售的结果如下:
各类型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初步配售情况如下表:
投资者类别 有效申购股 占总有效申 初步配售股数 各类投资者初 占网下发行总
(股) 购数量比例 (股) 步配售比例 量的比例
A类投资者 5,188,300,000 76.84% 17,575,534 0.33875323% 78.00%
B类投资者 15,300,000 0.23% 51,822 0.33870588% 0.23%
C类投资者 1,548,500,000 22.93% 4,905,102 0.31676474% 21.77%
总计 6,752,100,000 100.00% 22,532,458 - 100.00%
注:“初步配售股数(股)”已考虑调整零股的情况。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其中零股458股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的配售原则配售给“德邦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三、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2019年7月15日(T+3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下限售账户的摇号抽签,并将于2019年7月16日(T+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下限售账户摇号中签结果。四、战略配售结果
(一)缴款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另类投资子公司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586,042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9%。
(二)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最终获配的战略投资者名称、获配股数、获配金额及限售期安排具体如下:
战略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86,042 39,999,979.24 24个月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20370807、20370808
联系人:资本市场业务总部
发行人: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2日
附表:
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拟申购 初步配 新股配 应缴款总额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 数量 售数量 获配金额 售经纪 (元,含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