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1-061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4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
决议有效期限: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09 号),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8.9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4,850 万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89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957 万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中汇会验[2020]6860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公告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37,300.00 万元。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公司在确保募投
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4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
(四)决议有效期限
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相关要求范围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 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保本型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等投资出现波动的风险。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
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4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把控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该事项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光大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光大证券对于森林包装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