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angzhou Huawang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滨河北路 18 号)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发行公司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5,096.67 万股(含本数),占发行
发行股数 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含本数);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
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老股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20,386.67 万股(含本数)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0 年 12 月 17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1、本公司控股股东华旺集团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拟减持股
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
(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不会从事将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
个月内买入的行为,否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期安排有特别要求的,以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 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在减持公司股票时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制、股东对所持股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钭正良、钭江浩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股
份锁定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前述锁定期满后,若本人仍
然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会从事将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
个月内买入的行为,否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期安排有特别要求的,以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
在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减持公司股票时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
3、本公司全体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
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
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
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仅针对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不会从事将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
个月内买入的行为,否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期安排有特别要求的,以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
在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减持公司股票时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4、本公司股东钭粲如、周曙、钭正贤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股
份锁定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不会从事将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
个月内买入的行为,否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期安排有特别要求的,以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
在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减持公司股票时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2020年12月9日
期
声明与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为概要性提示投资者需特别关注的公司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华旺集团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不会从事将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的行为,否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期安排有特别要求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
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在减持公司股票时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
(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钭正良、钭江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