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狮龙”、“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14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 [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中止发行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 7 月 21 日(T 日)。其中,
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投资者
在 2020 年 7 月 21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
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
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
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
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7 月 23 日(T+2 日)
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一、中止发行”。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
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人(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重要提示
1、法狮龙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2,292,788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308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法狮龙”,股票代码为“605318”,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07318”。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其他制造业,行业代码 C41。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3、上交所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ipo.uap.sse.com.cn/ipo。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 9:30-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服务—IPO 业务专栏中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 IPO 系统用户手册_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4、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为 32,292,78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发行后总
股本为 129,171,152 股。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5、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
量为 19,375,788 股,占发行总量的 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2,917,000 股,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00%。
6、本次发行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7、本次发行不安排网下路演推介。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T-1 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
参阅 2020 年 7 月 17 日(T-2 日)刊登的《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
8、拟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所指定的股票配售对象,以本次发行初步
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 2020 年 7 月 13 日(T-6 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
步询价的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1,000 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 万元(含)以上。
9、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15 日(T-4 日)9:30-15:00。初步
询价期间,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申购平台统一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同一机构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的报价应该相同。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每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
为 0.01 元。配售对象最低申购数量为 200 万股,申购量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10 万
股,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1,000 万股。
11、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12、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和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10 家。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五、发行价格的确定”。
13、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T日)的9:30-15:00。2020年7月20日(T-1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公布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2020年7月21日(T日)的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在 2020年7月 21日(T日)参与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获配后在 2020 年 7 月 23 日(T+2 日)缴纳认购款。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4、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5、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T日)的9:30-11:30,13:00-15:00。
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为:在 2020 年 7 月 17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网上投资者申购日(T 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
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6、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