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狮龙”、“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ipo.uap.sse.com.cn/ipo,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中止发行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3.09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 13.09 元/股在 2020 年 7 月 21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 7 月21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5、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
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
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
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7 月 23 日(T+2 日)日
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7、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法狮龙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2,292,788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308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法狮龙”,股票代码为“605318”,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为“法狮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07318”。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41 其他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将通过网下发行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网下发行通过上
交所申购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ipo.uap.sse.com.cn/ipo。请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 9:30-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 业务专栏中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及《网下 IPO 系统用户手册_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3、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32,292,788 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9,375,788 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2,917,000 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T-4 日)完成。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3.09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42,271.2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936.61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36,334.65 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36,334.65 万元。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T 日(2020 年 7 月 21 日),任一配售对
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
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20 年 7 月 21 日(T 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 13.09 元/股,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阶段“有效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上交所申购平台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备案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将其剔除不予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T日)9:30-11:30、13:00-15:00。
2020年7月21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0
年7月1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市值的投资者方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深圳市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不纳入计算。根据投资者在2020年7月1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超过12,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标准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购额度。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购。网上投资者申购日(T 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0 年 7 月 23 日(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