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田机械”、“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73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 )》( 上 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T 日),其中,
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投资者
在 2021 年 5 月 31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市值要求: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如为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
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在 2021 年 5 月 21 日(T-6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
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不少于 1,000 万元(含);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 2021
年 5 月 21 日(T-6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持有的沪市非限售 A 股日均市值
应为 6,000 万元(含)以上;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持有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
市值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票方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持有市值按其 2021 年 5 月 27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3、网下剔除比例规定: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同一申报价格同一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当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顺延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5、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
结果公告》”),于 2021 年 6 月 2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6 月 2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一、中止发行的安排”。
7、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根据《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的要求,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一种情形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六个月;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单种情形两次(含)以上或两种情形以上,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十二个月;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第(九)项“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情形,未造成明显不良后果,且及时整改,并于项目发行上市后十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交整改报告的,可免予一次处罚。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8、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报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公司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122,513.34 万元,同比增长 16.71%;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1,599.98 万元,同比增长 30.8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0,373.24 万元,同比增长 15.82%。
2021 年,随着各国政府陆续落实新冠疫苗接种计划,在防疫常态化的同时
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市场需求的不利影响
正在逐渐消除。经审阅,公司 2021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为 36,955.89 万元,同
比增长 70.4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917.66 万元,同比增长54.5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3,035.13 万元,同比增长 55.86%。
根据初步测算,公司 2021 年 1-6 月营业收入预计为 7.30 亿元至 8.19 亿元之
间,同比增长 33.44%至 49.71%;公司 2021 年 1-6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润预计为 6,200.00 万元至 7,500.00 万元之间,同比增长 4.66%至 26.60%;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6,020.00万元至7,350.00万元之间,同比增长 4.60%至 27.71%。
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编号为天健审[2021]328 号《审计报告》,2021 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编号为天健审[2021]2491 号《审阅报告》。2021 年 1-6 月财务数据系公司管理层初步预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所做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审慎报价,理性参与决策。
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重要提示
1、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2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661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绿田机械”,股票代码为60525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 707259。绿田机械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
为“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分类代码为 C34)。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网址为:https://ipo.uap.sse.com.cn/ipo。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 9:30 至
15:00 。 关 于 网下 申购 电 子 化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服务—IPO 业务专栏中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 IPO系统用户手册_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2,200.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本次发行时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3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88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00%。发行后的总股本为 8,800.00 万股,本次发行总额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4、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
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5 月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