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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069 沪市 正和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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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069:正和生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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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生态”、“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73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投资者在 2021 年 8 月 5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
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8 月 5 日(T 日),其中,
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
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前、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不低于剔除无效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5、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
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1 年 8 月 9 日(T+2 日)16:00 前,
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8 月 9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一、中止发行情况”。

  7、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根据《投资者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一种情形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六个月;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单种情形两次(含)以上或两种情形以上,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十二个月。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第(九)项“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情形,未造成明显不良后果,且及时整改,并于项目发行上市后十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交整改报告的,可免予一次处罚”。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8、网下投资者市值要求: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T-6 日)
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沪市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1,000 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沪市非限售 A 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 万元(含)以上。

  9、发行人 2020 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3-44 号)。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还对发行人 1-6 月份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3-371 号《审阅报告》。

  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106,193.96 万元,同比增长 3.85%;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11,078.00 万元,同比增长 15.9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261.21 万元,同比增长 29.45%。


  2021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48,153.60 万元,同比增长 70.55%;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861.80 万元,同比增长 326.0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627.14 万元,同比增长 95.57%。

    2021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89,436.92 万元,同比增长 40.94%;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039.18 万元,同比增长 33.7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830.68 万元,同比增长 11.24%。上述 2021年 1-9 月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将在《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进行披露,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市盈率中每股收益计算基础为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0 年净利润。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审慎报价,理性参与决策,本次发行存在上市后因发行人业绩波动导致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

  1、正和生态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4,071.1111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490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正和生态”,股票代码为“60506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代码为“707069”。

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N77)”。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招商证券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招商证券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ipo.uap.sse.com.cn/ipo。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 9:30-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 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 IPO 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4,071.1111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6,284.4444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442.7111 万股,为本次发行总量的 60.0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628.4000 万股,为本次发行总量的 40.00%。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5、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
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7 月 29 日(T-
5 日))的 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招商证券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二、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关
安排”。只有符合本公告“二、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关安排(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标准”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申购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6、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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