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1-066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新旭腾”)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03 日上午 11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 2021 年 12 月 01 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曹逸群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03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7.6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6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