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眀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眀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眀新旭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4 号)核准同意,明新旭腾向社会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500,000 股,并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124,5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66,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24,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5.0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共涉及何杰、陈跃、龚缨晏 3 位股东,本次限售股上
市流通数量为 15,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9.04%,将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眀新旭腾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何杰、陈跃、龚缨晏作出的承诺
如下:
(一)自明新旭腾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也不由明新旭腾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如若本人拟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将在明新旭腾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明新旭腾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锁定承诺,本人持有的明新旭腾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5,000,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23 日;
公司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剩余限售股
名称 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
1 何杰 5,000,000 3.01% 5,000,000 0
2 陈跃 5,000,000 3.01% 5,000,000 0
3 龚缨晏 5,000,000 3.01% 5,000,000 0
合计 15,000,000 9.04%* 15,000,000 0
*注:此处合计数与各相关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类型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39,500,000 0 39,500,000
的流通股份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85,000,000 -15,000,000 70,000,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24,500,000 -15,000,000 109,500,000
无限售条件 A 股 41,500,000 +15,000,000 56,500,000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41,500,000 +15,000,000 56,500,000
股份总额 166,000,000 0 166,00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眀新旭腾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眀新旭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的股份锁定承诺;眀新旭腾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明新旭腾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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