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1-054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
于 2021 年 11 月 09 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逸群女士
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了达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综上,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