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6 股票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18-060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概述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易创新”、“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2018年4月13日和2018年5月7日,分别召开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议案,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兆易创新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联意香港、青岛海丝、上海正芯泰、合肥晨流、上海思芯拓、青岛民芯、杭州藤创、北京集成、上海普若芯、赵立新和梁晓斌合计持有的上海思立微100%股权,同时拟采取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89.95元/股,不低于公司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90%。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计共需发行16,064,476股股份,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股数为准。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二、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2018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17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3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79,653,135.46元,占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04%,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2018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8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21日,并于2018年5月22日实施完毕。公司完成2017年度利润分配后,总股本由20,267.97万股增加至28,375.16万股。
三、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
本次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方式为:
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或转增股本,将按照下述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发行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一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即不足一股的金额赠予兆易创新。
根据上述公式,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由89.95元/股调整为63.97元/股,同时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票数量由原来的16,064,476股调整为22,588,706股,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交易对方 获得股份对价(万 调整前获得股份数 调整后获得股份数
元) 量(股) 量(股)
1 联意香港 71,470.00 7,945,525 11,172,424
2 青岛海丝 23,000.00 2,556,976 3,595,435
3 上海正芯泰 14,025.00 1,559,199 2,192,433
4 合肥晨流 11,600.00 1,289,605 1,813,350
5 上海思芯拓 5,780.00 642,579 903,548
6 青岛民芯 5,000.00 555,864 781,616
7 杭州藤创 4,080.00 453,585 637,798
8 北京集成 3,000.00 333,518 468,969
9 上海普若芯 2,295.00 255,141 358,761
10 赵立新 2,125.00 236,242 332,186
11 梁晓斌 2,125.00 236,242 332,186
合计 144,500.00 16,064,476 22,588,706
四、其他事项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董事会将按有关规定再次调整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