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0-031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22,620,000股
发行价格:13.46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6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中,所有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六个月。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非交易日顺延)。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8年12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2018年12月20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2020年2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2020年3月12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的核准过程
2019年7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19年9月18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8月29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0号),该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620,000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类型: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数量:22,620,000股,均为现金认购
4、发行价格:13.46元/股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4,465,200.00元
6、发行费用:人民币5,273,205.66元(不含增值税)
7、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99,191,994.34元
8、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截至2020年5月26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5月26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0)00041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5月26日止,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在认购指定账户缴存的认购资金共计304,465,200元。
2020年5月26日,德邦证券向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28日出具的天衡验字(2020)00042号《验资报告》:大千生态实际已向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62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46元,募集资金总额304,465,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273,205.66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9,191,994.34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22,62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76,571,994.34元。
2、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22,620,000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2020年6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发行对象、资金来源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德邦证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大千生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0号)和大千生态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要求。
(2)关于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大千生态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约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大千生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关于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不存在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亦不存在接受其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补偿。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和《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约定。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认为:
大千生态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
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 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相关 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发行过程及结果符合《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要求。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22,62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304,465,200.00元, 未超过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570号文规定的上限;本次 发行最终发行对象共计4家,不超过35名,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的要求。
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表: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 配售对象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1 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 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 11,887,072 159,999,989.12
责任公司 限责任公司
2 上海大正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大正投资有限公 742,942 9,999,999.32
司
3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 2,228,826 29,999,997.96
公司 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 司—兴全新视野灵活 3,534,857 47,579,175.22
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5 司—兴全趋势投资混 3,534,857 47,579,175.22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6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 限公司—兴全恒益债 141,112 1,899,367.52
公司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7 限公司—兴全优选进 211,668 2,849,051.28
取三个月持有期混合
型基金中基金(FOF)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8 司—兴全安泰平衡养 105,834 1,424,525.64
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
合型基金中基金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 配售对象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FOF)
兴全基金—映山红兴
享回报 90 天人民币
9 理财—兴全—华兴银 77,611 1,044,644.06
行 2 号 FOF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兴证全球基金—兴业
10 银行—兴全—展鸿特 42,333 569,802.18
定策略 1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兴全基金—光大银行
11 —兴全—安信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