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9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77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222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59 元,
共计募集资金 50,078.98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6,495.91 万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 43,583.07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83.0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2,00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33030004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1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2021 年初募集资金余额 281,169,863.74
其中: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 131,169,863.74
购买理财产品 150,000,000.00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减:本期投入金额 27,051,057.27
减:手续费支出 2,710.11
加:利息收入 1,458,922.16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255,575,018.52
其中: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 155,575,018.52
购买理财产品 10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5,557.50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金额15,557.50 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为 10,000.0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6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类型 银行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406040100100088505 募集资金专户 155,073.19
分行新北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5049119000031409 募集资金专户 18,145,506.76
常州新闸支行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1154100000005809 募集资金专户 93,380,581.20
有限公司常州新闸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5689193 募集资金专户 31,631,830.51
常州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13150000001186096 募集资金专户 11,765,969.44
分行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1001210000001208 募集资金专户 496,057.42
分行
合计 155,575,018.52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或
结构性存款)的余额合计为 10,000.00 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金融机构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万元) 收益 预期年化
起止日期 收益率
2020 年 12
本金保障固定 月 10 日至
国联证券 收益凭证 收益型 10,000.00 2021 年 12 4%
月 9 日
合 计 10,0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7年10月27日,丽岛新材和国金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新北支行上级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广化支行(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闸支行上级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 年 10 月 23 日,丽岛新材分别注销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新增了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新闸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 38,000 38,000
新建科技大楼项目 2,800 2,800
新建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1,200 1,200
合计 42,000 42,000
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说明
2018年11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7,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蔡征国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019年11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020年11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0 年 2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的议案》,
并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