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9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3 日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8,844,000 股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睿能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已办理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 年 9 月 10 日
2、首次授予价格:6.92 元/股
3、首次授予对象: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骨干、技术骨干、业务骨干
4、首次授予人数:233 名
5、首次授予数量:8,844,000 股
7、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8、实际授予数量和拟授予数量的差异性说明
(1)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拟授予限制性股
票 10,000,000 股,其中,拟向 247 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 9,500,000 股,预留部
分 500,000 股。
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弃购等原因,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6 名激励对象未全额认购公司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述 9 名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95,000 股,将调整至预留部分。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由
247 名调整为 244 名,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额由 9,500,000 股调整为
9,205,000 股,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的 295,000 股调整至预留部分,即预留部分合计 795,000 股。
(2)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在缴款验资环节,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弃购等原因,1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4 名激励对象未全额认购公司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述 15 名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61,000 股,直接调减取消授予。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由 244 名调整为 233 名,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额为 9,205,000 股,实际认购总额8,844,000 股,直接调减取消授予 361,000 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不存在差异。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授予数量 占首次授予 占授予前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 限制性股票 股本总额的
总数的比例 比例
1 赵健民 董事、副总经理 300,000 3.39% 0.15%
2 蓝李春 董事、副总经理、 150,000 1.70% 0.07%
董事会秘书
3 王开伟 董事 200,000 2.26% 0.10%
4 张国利 副总经理 300,000 3.39% 0.15%
5 张香玉 财务总监 300,000 3.39% 0.15%
管理骨干、技术骨干、业务骨干(228 名) 7,594,000 85.87% 3.77%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233 名) 8,844,000 100.00% 4.39%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二)限售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
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注销,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
售比例
首次授予部分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40%
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30%
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30%
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
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解锁条件
激励对象解除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除满足与授予条件一致的相关要
求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
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部分 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8,000 万元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部分 2021 年、2022 年两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7,000 万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部分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27,000 万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以不计算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
算依据。
在解除限售日,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
因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当年度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后,需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考核,激励对象的个人
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
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等级表确定: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 A B+ B B- C D
考核结果等级 (卓越) (优秀) (良好) (合格)(待改进)(不合格)
个人层面 100% 75% 0%
解除限售比例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后,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
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个人绩效考核待改进、不合格等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递延
至下一年度,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出具了《福建睿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10950017 号)。截至 2021
年 10 月 20 日止,睿能科技已收到 233 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 8,844,000 股的股
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61,200,48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8,844,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52,356,480 元。各股权激励对象均以货币出资。
睿能科技本次变更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1,233,2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01,233,200元,截至2021年10月20日止,睿能科技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0,077,2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10,077,200元。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 8,844,000 股,股票登记日为 2021 年 11 月 3 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1,233,200股增加至210,077,200股,导致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但未导致控股股东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控股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授予完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