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股份”或“发行人”)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进行,请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中止条件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本次网下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3月2日(T日),其中,网下申
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网上和网下投
资者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3、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于2017年3月6日(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1
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中签投资者应依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发行价格与中签数量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资金账户在2017年3月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5、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获配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560.9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3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股票简称为“中持股份”,股票代码为“603903”。
2、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7年2月27日(T-3日)完成。本次发行价格为9.88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3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
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为2,560.95万股,全部为新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40.95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1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1,02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39.83%。
4、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25,302.1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000.17万元后,预计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302.02万元,不超过本次募投项目
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22,302.02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2017年2月
22日(T-6日)在招股意向书中披露。
5、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发行,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6、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3月2日(T日)9:30-15:00。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当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
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7、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3月2日(T日)9:30-11:30,13:00-15:00。网上申购简称为“中持申购”,申购代码为“732903”,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按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9.88元/股进行申购。
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8、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之“(五)回拨机制”。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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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中持股份/公司 指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 指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券
本次发行 指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560.9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向
网下发行 有效报价投资者根据确定价格发行1,540.95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
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上海市
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网上发行 1,0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
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
量)
指符合《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投资者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可以参与本次网
下询价和申购的投资者
指已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以外的在上交所开户
网上投资者 且满足《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
细则》所规定的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
投资者
T日 指2017年3月2日(T日),即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日
元 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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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560.95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540.95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1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20万股,为本
次发行数量的39.83%。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分别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和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四)发行价格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88元/股。
(五)回拨机制
2017年3月2日(T日)15:00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既定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该申购不足部分的,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2、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3、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