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永创智能 股票代码:603901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Hangzhou Youngsun Intelligent Equipment Co.,Ltd.
(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九路 1 号)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反馈意见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
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212843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组织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申请人”、“公司”、“永创智能”),以及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申请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申请人会计师”)等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所用的术语、名称、简称与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术语、名称、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问题一、根据申报材料,募投项目“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未取得环评文件。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2)生产经营中是否涉及环境污染;如果涉及,请说明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3)报告期内申请人环保投资和相关成本支出情况,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4)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等;(5)公司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及“节能减排”政策。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三)由国务院审批的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 年本)》的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主要从事包装设备的生产,生产工艺包含分割、焊接及组装,属于仅分割、焊接和组装的“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
产专用设备制造(353)”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西湖分局、杭州紫金港科技城管理委员会的确认,本次募投拟建设的“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综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和《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 年本)》的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
此外,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 年本)》的相关规定。
二、生产经营中是否涉及环境污染;如果涉及,请说明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一)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主要处理设施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主要防治措施情况如下:
项目 污染物名称 生产环节 防治措施
焊接废气 焊接 收集后排气筒排放
金属粉尘 金加工 收集后清理
在挤出等区域安装集风装置,对产生的废气进
非甲烷总烃 挤塑 行收集,配套低温等离子处理装置处理后,通
大气污 过不低于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
染物 投料粉尘 生产车间 经收集、配套水喷淋装置进行除尘后,设置不
低于 15m 高排气筒排放
在厨房灶头上安装净化效率在 85%以上的电
油烟废气 食堂厨房 子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后通过
竖井式排烟道,强制抽风至楼顶排放,排气筒
高度高出所在建筑 1m 以上,严禁侧向排放或
地排
1、排水系统严格采用室内污、废分流,室外
雨、污分流制
水污染生活污水 厕所、厨房、洗2、生活污水中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渣处理,
物 手池等 冲厕废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废水
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送城市污水处理
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金属粉尘、边角料、生产车间 经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不合格零件
固体废废机械润滑油、废乳生产车间 经收集后委托有回收处置相关资质的单位综
物 化液 合处理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厂内设置加盖的垃圾箱(筒)进行收集,由当
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进行清运处理
餐厨垃圾、泔水油 食堂厨房 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1、所有设备均布置在室内,高噪声设备布置
在厂房中间;对车间墙体安装吸隔声材料,同
时安装双层玻璃;设备布置在室内,生产时紧
闭门窗。在设备选型上,已选择噪声低、振动
噪声 各设备噪声 生产车间 小的生产设备,所有设备安装减震垫
2、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设备故障形成
的非正常生产噪声
3、加强厂区绿化,利用一切可利用的空地种
植一些常绿乔木,以通过绿化达到美化环境、
净化空气与降低噪声的影响
(二)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
发行人生产的主要环节为焊接加工、机加工、组装等,污染物排放较少。报告期内,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情况如下:
单位:吨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金属粉尘、边角料、不合格零件 2,216.78 3,439.36 3,255.24 3,218.57
废机械润滑油、废乳化液 41.08 64.16 42.80 34.18
(三)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发行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及噪音处理涉及的主要环保处理设施、处理能力情况如下:
项目 环保设施名称 处理对象 处理能力
大气污 烟尘负离子净化设备 挤塑废气 14000-16000m³/h
染物 烟尘负离子净化设备 挤塑废气 14000-16000m³/h
烟尘负离子净化设备 挤塑废气 8000-9000m³/h
烟尘负离子净化设备 挤塑废气 12000m³/h
喷淋塔除尘设备 金属粉尘 20000-30000m3/h
离心风机 金属粉尘 15000-20000m3/h
负压排风扇 电焊烟尘 38000-46000m³/h
负压排风扇 电焊烟尘 38000-46000m³/h
负压排风扇 电焊烟尘 8000-10000m³/h
负压排风扇 电焊烟尘 36000m3/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