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真实、有效,满足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特此说明。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汪建萍 丁佳妙 张贤红
2021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