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通灵珠宝 公告编号:2017-028
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
总计303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319.56万股的1.25%。其中首次授予243万份,预留60万
份,预留部分占本次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19.80%。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esiroJewelleryInc.
注册资本:243,195,600元
法定代表人:沈东军
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19号
上市日期:2016.11.23
经营范围:珠宝饰品、工艺美术品、铂金制品及黄金制品的零售、收购、生产、加工、修改改制、以旧换新,办公用品零售、批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以特许经营方式进行商业活动(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经营)。(外资比例小于25%)。(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
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有4人。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总资产 2,493,150,751.38 1,561,055,340.79 1,651,742,849.97
总负债 471,391,617.63 488,642,805.96 688,817,102.72
净资产 2,021,759,133.75 1,072,412,534.83 953,379,309.16
归属上市公司
2,024,349,755.71 1,074,398,006.82 953,379,309.16
股东的净资产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1,432,423,914.02
1,650,927,988.56 1,490,818,094.51
主营业务利润 299,192,062.27 237,316,094.16 230,590,653.44
归属上市公司 221,386,748.89 181,018,697.66 171,998,126.19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 221,018,476.59 178,209,071.64 172,095,922.07
损益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 35,219,256.63 138,573,807.89 71,163,689.92
现金流量净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 779,365,019.84 86,424,393.11 70,095,261.72
等价物余额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专业管理人才及业务骨干,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的激励机制,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方式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303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
民币普通股(A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24,319.56 万股的
1.25%。其中首次授予243万份,预留60万份,预留部分占本次期权激励计划拟
授予权益数量的 19.80%。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
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激励对象的范围包括:
1、核心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人员;
3、核心业务人员;
4、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二)激励对象的核实
本计划于授予前,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草拟该次授予人员名单,经公司董事会议定、监事会核实,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确定授予的激励对象具体名单及其拟获授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等相关事宜,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授予激励对象的相关信息。
(三)激励对象的人数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42人,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
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计划总额 占目前总股本
权数量(万股) 的比例 比例
罗成 电商中心负责 18 5.94% 0.07%
人
应郅昭 蓝色火焰品牌 18 5.94% 0.07%
营销中心负责
人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 207 68.32% 0.86%
务骨干(合计40 人)
预留 60 19.8% 0.25%
合计 303 100% 1.25%
以上激励对象中,未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与直系近亲属。
(四)参与本计划的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且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第二、七条以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第一条的规定。
六、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32.42元/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
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
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二)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取下列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1个交易日 2017年6月8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 32.23 元;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 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32.42元。
七、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授权日)、限售期、等待期、可行权日的起止日
(一)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二)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授权日在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日起60日内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完成公告、登记,届时公司需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是否达成进行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是否达成出具法律意见。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上述公司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期间不计入60日期限之内。
(三)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授权日起36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