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0 证券简称:南卫股份 编号:2020-006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
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增资方式取得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医药”)10%股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实施请况
(一)转让价款的支付情况
公司按照《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增资合同》的约定,正常履行了股权转让
款的支付义务。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向江苏医药支付了增资款 5,224.2222
万元。
(二)标的资产交割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医药已办理完毕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公司已取得江苏医药 10%股权。
二、后续事项
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包括:
(一)协议各方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及承诺;
(二)上市公司履行后续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中介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或核准,交易实施的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相关人员未发生变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交易各方均不存在违反相关协议或无法实现所作出承诺的情形;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标的资产已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履行了交割程序,交割实施过程操作规范,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相关的后续事项合法、合规,不存在可预见的重大法律障碍及风险。
(二)法律顾问意见
法律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增资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已得到满足,本次交易依法可以实施;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过户已办理完毕,上市公司已支付全部增资款;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出现相关实际情况与上市公司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上市公司未发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情形;标的公司已经完成上市公司提名董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交易相关方已经或正在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相关承诺方均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在相关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相关方完成相关后续事项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