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忠实勤勉的原则和尽责求实的精神,对公司重组项目的整合进展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完成重组事项后通过制定发展战略、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严控内部程序执行、严格监督日常经营工作、推进公司与江苏医药的学习交流,积极促进双方体系的融合,以上市公司应具备的高标准、严要求对江苏医药业务结构进行全面把控,确保江苏医药日常经营工作规范高效,充分发挥江苏医药与公司的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我们认为,2021 年度公司对江苏医药的整合措施合理有效,整合工作进展成果良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许敏、李媛、吕腾飞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