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
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一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本次交易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公司承诺不存在泄漏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本报告书是本公司对本次交易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以及相关文件。
1-1-2
目 录
公司声明...... 2
目 录 ...... 3
释 义 ...... 4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6
一、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 6
二、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交易作价情况 ...... 6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6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6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7
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8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和审批情况...... 8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8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9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9
五、交易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
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9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10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和风险 ...... 10
第三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11
一、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的结论性意见......11
二、法律顾问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的结论性意见......11
第四节 备查文件...... 12
一、备查文件目录...... 12
二、查阅时间和查阅地点 ...... 12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南卫股份 指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江苏医药 指 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 指 标的公司 10%的股权
国信集团 指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南卫股份以现金增资方式取得江苏省医药有限
公司 10%股权
交易对方 指 江苏医药
交易合同/《战投增资合同》 指 《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增资合同》
本报告书/实施报告书 指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
买实施报告书》
重组报告书 指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
买报告书(草案)》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江苏省
《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指 医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9)
第 3035 号)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交割日 指 指标的资产全部完成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的变
更登记日
定价基准日 指 2018 年 6 月 30 日
评估基准日 指 2019 年 4 月 30 日
过渡期 指 自定价基准日起至资产交割日止的期间
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审计机构/苏亚金诚 指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备考审阅报告审计机构/立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中企华中天 指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 指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最近两年一期、报告期 指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4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4 月 30 日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均为四舍五入。若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南卫股份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的遴选程序,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江苏医药10%的新增股权,增资金额为 5,224.2222 万元。江苏医药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同步实施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江苏医药 10%股权。
二、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交易作价情况
根据《省国资委关于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试点整体方案的批复》(苏国资复[2018]51 号),本次交易的增资价格通过在产权交易所征集非公资本战略投资者的方式确定。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
资评报字(2018)第 3068 号),江苏医药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
为 39,260.03 万元,上述资产评估以资产基础法的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并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
根据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的遴选程序及江苏医药确认的增资结果,本次交易的增资金额为 5,224.2222 万元。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重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交易价格 营业收入
孰高[注]
南卫股份2018年度 84,581.40 55,672.55 47,982.38
标的资产2018年度 26,613.90 5,224.2222 56,485.05
(10%股权)
占比 31.47% 9.38% 117.72%
注:江苏医药的资产净额指标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取自本次交易价格5,224.2222 万元。
基于上述测算,根据《重组办法》,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购买,不涉及股份发行。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李平,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和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已取得以下授权、批准和核准:
(一)南卫股份的决策过程
2019 年 8 月 6 日,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