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4 日
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93 万份
3、行权人数:77 人
4、行权价格:26.44 元/份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7、行权安排: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获授的股票期权 本次可行权数量
本次可行权数量
姓名 职务 数量 占已获授股票期权
(万份) (万份)
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业务骨干(77 人) 186.00 93.00 50%
合计(77 人) 186.00 93.00 50%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 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