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阅和核查,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阅和核查,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傅元略、周渝慧、周林彬、黄嫚丽
2021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