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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861 沪市 白云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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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861:白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1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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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人( 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电器”、 “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21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
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 号,以下简称“《配
售细则》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 号,
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
细则》(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
下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
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
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布的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 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
注,主要变化如下:
1、 网上网下申购无需交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在 2016 年 3 月 9 日( T 日)
进行网上或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
为 2016 年 3 月 9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
间为 9:30-11:30, 13:00-15:00。
2、 网下剔除比例规定: 主承销商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
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
2
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
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
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 10%。
3、 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
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 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 网下获配投资者, 应根据《网下发行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 T+2 日) 16:00 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上中签投资者, 应根
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
金账户在 2016 年 3 月 11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
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
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 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其他中止条款请见 “十、中止发行情况”。
6、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
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
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重点提示
1、 白云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4,91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40,910 万股。 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6]385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白云
电器”,股票代码为 603861,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代码为 732861。
2、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
3
行业为 C3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
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3、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4,910 万股。本次
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3,437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0%;网上初始发行
数量为 1,473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0%。
4、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
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5、 本次发行网下投资者需于 2016 年 3 月 3 日( T-4 日)中午 12 点前, 通
过中信证券 IPO 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系统向中信证券提交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
材料, 具体要求详见“二、网下投资者的资格条件与核查程序”。
6、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为 2016 年 3 月 4 日( T-3 日)一天。
7、 本次发行不安排网下路演推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6 年 3 月 8
日( T-1 日)组织安排网上路演推介。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 2016 年
3 月 7 日( T-2 日)刊登的《网上路演公告》。
8、本次网下及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 网下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请认真
阅读本询价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
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
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
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
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16 年 3 月 2 日( T-5 日)登载于上交所网
站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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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
5 日 2016 年 3 月 2 日
(周三)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网下投资者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核查材料
T-
4 日 2016 年 3 月 3 日
(周四)
网下投资者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核查材料截止日
(中午 12:00 截止)
T-
3 日 2016 年 3 月 4 日
(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时间( 9:30-15:00)
T-
2 日 2016 年 3 月 7 日
(周一)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T-
1 日 2016 年 3 月 8 日
(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16 年 3 月 9 日
(周三)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 9:30-11:30, 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1 日 2016 年 3 月 10 日
(周四)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 日 2016 年 3 月 11 日
(周五)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认购资金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时点 16:00)
网上认购资金缴款
T+3 日 2016 年 3 月 14 日
(周一)
中止发行公告(如有)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
果和包销金额
T+4 日 2016 年 3 月 15 日
(周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 1、 T 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 保荐人( 主承销商) 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3、 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应
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 网下、网上发行申购缴款将相应顺
延,具体发行日程保荐人( 主承销商) 会及时通知并公告。
4、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 联系。
二、 网下投资者的资格条件与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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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资格条件
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网下投资者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一定的股票投资经验。 机构投资者应当依法设立、持续经营时间达
到两年(含)以上,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个人投资者从事证
券交易的时间应当达到五年(含)以上。经行政许可从事证券、基金、期货、保
险、信托等金融业务的机构投资者可不受上述限制。
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 12 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
3、具备必要的定价能力。机构投资者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
定价模型、科学的定价决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
4、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 2016 年 3 月 3 日( T-4 日) 中午 12:00
前已完成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并已开通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CA 证书。
5、《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所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
应在 2016 年 3 月 3 日( T-4 日) 12:00 前按以上法规规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
的登记和私募基金产品成立的备案。
6、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 2016 年 3 月 2 日( T-5 日)为
基准日,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
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日均市值应在 1,000 万元(含)以上。
7、 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交易日 2016 年 3 月 3 日( T-4 日) 中午 12:00 前,
通过中信证券 IPO 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系统向中信证券提交网下投资者资格核
查材料。具体方式请见本公告“二、(二)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文件的提交”。
8、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网下询价:
( 1)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
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
6
股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 2)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 3)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 4)本条第( 1)、( 2)、( 3)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
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