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荣股份”、 “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不超过 8,27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621 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
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 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 “国
金证券”)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8,277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
行数量为 4,977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60.13%;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3,300 万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9.87%,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59 元/股。
华荣股份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华荣
股份”股票 3,300 万股。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主承销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情况进
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4,580,709 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163,425,560,000 股, 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 0.02019268%。 配号总数为 163,425,560
个, 号码范围为 100,000,000,000 - 100,163,425,559。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
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4,952.29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
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50.13%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
量为827.7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7,449.3万股,占本次
发行总量9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4558222%, 申购倍数为
2,193.84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主承销商国金证券与发行人定于2017年5月15日( T+1日) 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
区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17年5月16
日( T+2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和《证券时报》
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此外,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发行中止等环节发生重大
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并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 T+2 日) 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5 月 16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
关规定。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 T+2 日) 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
股认购资金。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
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
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5日
(本页无正文,为《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
率公告》之签章页)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
率公告》之签章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