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300716 深市 ST泉为


首页 公告 ST泉为:关于向青岛鲁创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借款的公告

ST泉为:关于向青岛鲁创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借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9


 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ST泉为          公告编号:2026-028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青岛鲁创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稳定员工队伍,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泉为科技”)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与青岛鲁创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鲁创泰”) 签订《经营纾困合作协议》,向青岛鲁创泰借款 1500 万元,用于支付员工工 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经营纾困费用。

    一、协议内容

    (一)纾困款项金额及发放时间

    1.青岛鲁创泰同意向公司提供总金额为 1500 万元的纾困款项。该纾困款
 项由公司提出书面申请,青岛鲁创泰根据公司申请、预重整、重整进展情 况,分两个批次向公司发放,具体如下:

    第一批次:人民币 3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佰万元整),于《经营纾困合
 作协议》协议签署后 3 个工作日内。

    第二批次:人民币 1,2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于公司被
 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后 5 个工作日内发放。

    2、除第一批次纾困款项外,之后纾困款项的申请,公司应提交经青岛鲁 创泰书的面认可的书面文件及公司预重整或重整程序中法院或管理人出具的 对本次纾困款项认定为共益债务的书面文件,否则青岛鲁创泰有权拒绝发放 款项。


  (二)纾困款项用途

    1.本次纾困款项,第一批次专项用于公司支付员工工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第二批次主要用于公司支付员工工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以及支付生产经营必需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2.公司应向青岛鲁创泰提供支付或缴纳费用明细,青岛鲁创泰有权对纾困款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款项使用符合《经营纾困合作协议》约定。

    3.公司按《经营纾困合作协议》约定用途,支付生产经营必需费用以及相应工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每次实际支付后,三日内向青岛鲁创泰报送付款明细。

  (三)纾困款项利率

    第一批次 8%/年,第二批次 6%/年,单利计息,期限届满后一次性支付全
额利息,利息计算公式为:

    借款利息=实际借款金额×实际借款天数×年利率/360 天

  (四)纾困款项出借期限及偿还

    1.纾困款项出借期限为 12 个月,自青岛鲁创泰将第一批次纾困款项汇至
公司指定账户之日起算,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如需延长出借期限的,应由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2.如公司到期未能偿还全部纾困款项本金,自逾期之日起,公式按照逾期时所欠本金金额的 0.05%/日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相关债权本息清偿完毕之日止。同时,公司未按时足额偿还纾困款项的,应当承担青岛鲁创泰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必要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其他所有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费用。

  二、风险提示

  因公司破产重整程序进展具有不确定性,本次借款存在无法足额到账的风险。公司深知投资者的信任和支持对公司的重要性,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经营纾困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