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 Gaofa Automotive ControlSystemCo.,Ltd.
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下应北路717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3,42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
例不低于25.00%,包括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其
中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42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
1,700万股。 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有股东按照原持股比例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股数: 其中公司控股股东高发控股拟公开发售不超过991.66万股,本次公
开发行前36个月内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公司股东钱高法、
钱国年、钱国耀拟分别公开发售不超过153.68万股、136.61万股、
136.61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请投资
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后总股本: 【】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钱高法、钱国年、钱国耀、公司控股股东
高发控股、公司股东高发咨询承诺: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
持有的部分公司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
及股东对所持股份 事项,上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
自愿锁定的承诺 绝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股东茂树投资、银泰投资承诺: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股东弘盛投资承诺: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老股公开发售及根据相关规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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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转持义务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此之外,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钱高法、钱国年、钱
国耀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
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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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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