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龙口市环城北路 276号)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股票简称:威龙股份
股票代码:603779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王珍海 孙砚田 姜淑华
田元典 丁惟杰 姜常慧
王兴元 岳彦芳 贾丛民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声明......2
释义......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5
一、公司基本情况......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5
三、本次发行方案......9
四、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10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13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15
一、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15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16
第三节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18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19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20
一、保荐机构声明......20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21
三、会计师事务所声明......22
第六节 备查文件......23
一、备查文件......23
二、查阅地点......23
释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报告书中的词语应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威龙股份 指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王珍海
中铁宝盈 指 中铁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隆力奇 指 江苏隆力奇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证监许可[2017]1590号核准,威龙股份采用非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合计发行不超过
29,492,04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国金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 指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最近三年 指 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
最近一年 指 2016年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WeiLongGrapeWineCo.,Ltd
公司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 威龙股份
证券代码 603779
成立日期 2007年12月17日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 20,020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珍海
注册地址 山东省龙口市环城北路276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龙口市环城北路276号
董事会秘书 姜淑华
联系电话 0535-8955876
传真 0535-8955876
葡萄酒及果酒、其他酒的加工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日
用百货、土畜产品(不含烟花爆竹)、五金建材、钢材、包装材料
及制品的销售;以自有资金对食品行业进行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
经营范围 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自有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发行方案的审议批准
(1)2016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方案》、《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公司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
措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
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王珍海签
订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与江苏隆力奇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与中铁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铁宝盈-润金1号资管计划)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王珍海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事项。 (2)2016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与王珍海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与江苏隆力奇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与中铁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铁宝盈-润金1号资管计划)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王珍海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事项。
(3)2017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相关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公司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王珍海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与江苏隆力奇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与中铁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股 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王珍海免于以要约 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提议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事项。
(4)2017年7月7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相关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公司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王珍海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与江苏隆力奇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与中铁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王珍海免于以要约 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事项。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17年7月2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17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