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附录
关于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保荐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隆鑫通用”、“发行人”或“公司”)拟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本次证券发行”或“本次发行”),并已
聘请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中金公司”)作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人(“保荐机构”或“本机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首
发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中金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诚实守
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
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二)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黄钦:于2004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经担任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
司IPO项目、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分离交易可转债项目、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再融资项目、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保荐代表
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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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丁宁:于2010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经担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A股非公开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其他项目组成员
项目协办人:章志皓,2008年取得证券从业资格,2011年通过保荐代表人
胜任能力考试,曾参与执行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H股首次公开发行、云
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A股非公开发行等项目。
项目组其他成员:刘芳、魏文婧、温洁婷、瞿骢、王浩楠
(四)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园区华龙大道99号
成立时间 2007年6月8日
联系方式 023-89028829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开发、生产、销售:内燃机(在许可
证核定范围及有效期内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开发、销售:摩托车及零部件、汽油
机及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开发、生产、销售:农业
机具、林业机具、园林机械、非公路用车、普通机械
及电器产品;批发、零售: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
橡塑制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
进出口项目);商贸信息咨询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
(五)本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持股关系、控股关系或者其它重大关联
关系
1、本机构自身及本机构下属子公司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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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本机构及本
机构下属子公司股份的情况;
3、本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拥有
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4、中金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汇金”,持
有本机构43.35%股权),而中央汇金为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央汇金合称
“本机构上级股东单位”)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公开信息资
料显示,本机构上级股东单位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
之间不存在相互持股的情况,本机构上级股东单位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重要关联方之间亦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融资的情况;
5、本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本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公正地履行保荐职责。
(六)本机构的内部审核程序与内核意见
1、内部审核程序
根据相关要求,本机构成立了内核小组,组织专人对本次发行的现有申报文
件进行了内核。本机构的内核小组内部进一步分为负责提供专业意见的内核工作
小组和负责进行决策的内核领导小组两个层次。
本机构内核程序如下:
(1)项目组提出内核申请
项目组至少在正式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申请材料的前10天,向内核小组
提出内核申请。
(2)递交申请材料
在提出内核申请的同时,项目组将至少包括招股说明书在内的主要申请材
料,按内核小组的要求送达内核工作小组有关人员。在正式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
行申请材料的前7天,项目组须补齐所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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