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6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恒泰收益凭证恒富 29 号
委托理财期限:362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岱美股份”
或“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岱美股份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全资子公司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岱”)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合计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6.8 亿元(含),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岱美股份及舟山银岱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或低风险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岱美股份和舟山银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 委托理财目的
岱美股份及舟山银岱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岱美股份及舟山银岱拟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 资金来源
闲置募集资金。
(三) 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岱美股份购买恒泰收益凭证恒富 29 号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预计年化收益 预计收益金额
率 (万元)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金保障型 恒泰收益凭 3,000 4% 119.01
证恒富29号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收 预计收益(如 是否构成关联
益率 有) 交易
2020年6月24日- 固定收益 - - - 否
2021年6月21日
2. 舟山银岱购买恒泰收益凭证恒富 29 号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预计年化收益 预计收益金额
率 (万元)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金保障型 恒泰收益凭 7,000 4% 277.70
证恒富29号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收 预计收益(如 是否构成关联
益率 有) 交易
2020年6月24日- 固定收益 - - - 否
2021年6月21日
(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3.岱美股份及舟山银岱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岱美股份及舟山银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岱美股份及舟山银岱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 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 岱美股份购买恒泰收益凭证恒富 29 号
产品名称 恒泰收益凭证恒富 29 号
产品代码 SKV107
产品类型 本金保障型
认购金额 3,000 万元
预期收益率 4%
起息日 2020 年 6 月 24 日
到期日 2021 年 6 月 21 日
资金来源 闲置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 公司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债权、债务、
明 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是否要求提
否
供履约担保
2. 舟山银岱购买恒泰收益凭证恒富 29 号
产品名称 恒泰收益凭证恒富 29 号
产品代码 SKV107
产品类型 本金保障型
认购金额 7,000 万元
预期收益率 4%
起息日 2020 年 6 月 24 日
到期日 2021 年 6 月 21 日
资金来源 闲置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舟山银岱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
明 存在产权、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是否要求提
否
供履约担保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用于补充发行人营运资金,不流入股市,不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期货投资以及国家禁止投资的其他行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性或禁止性领域。
(三)岱美股份及舟山银岱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风险控制分析
岱美股份及舟山银岱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券商理财产品,岱美股份及舟山银岱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本金安全,风险可控,该等理财业务的主要风险在于证券公司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防范措施:
1、投资理财合同必须明确约定保证公司理财本金安全;
2、岱美股份及舟山银岱将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
3、岱美股份及舟山银岱将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岱美股份及舟山银岱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岱美股份及舟山银岱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92 年,2002 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增资扩股并更名为恒泰证券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呼和浩特市,2008 年 9 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增资改制并更名为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06 亿元。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设有 95 家证券营业网点及业务机构,并有 38 家正在筹建中。经营范围包括:证券自营;代理证券买卖业务;代理证券还本付息和红利的支付;证券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岱美股份及舟山银岱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岱美股份及舟山银岱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岱美股份及舟山银岱投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券商理财产品,投资理财产品存在证券公司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专项意见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全资子公司舟山银岱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舟山银岱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舟山银岱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岱美股份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
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