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4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岱
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273 号)核准,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907.939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7,939,000.00 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不含税人
民币 9,079,390.00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不
含税人民币 1,869,829.9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6,989,780.04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051 号《验资报
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营业部 8110201012801667251 898,859,610.00 32,679.7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科路支行 574902996210705 31,235,287.9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营业部 8110201013201667253 20,416,184.3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8110201012201682369 1,459,115.2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OSA944900161032010 1,699,826.40
合计 898,859,610.00 54,843,093.76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明细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896,989,780.04
减:募投项目支出 466,939,742.59
其中:2023 年募投项目置换支出 226,467,231.66
2024 年 1-6 月募投项目支出 20,472,510.93
补充流动资金 220,000,000.00
减:购买理财产品 330,000,000.00
加:收回理财产品 250,000,000.00
加:理财收益 1,630,150.69
其中:2024 年 1-6 月理财收益 821,095.89
其中:2023 年理财收益 809,054.80
加:利息收入 3,165,281.90
其中:2024 年 1-6 月利息收入 795,663.94
其中:2023 年利息收入 2,369,617.96
减:手续费支出 2,376.28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0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 54,843,093.76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
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
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2023 年 7 月,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科
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 年 12 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岱美墨西哥、舟山银岱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了四方监
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1-6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
表详见附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及子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373 号专
项鉴证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5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 226,467,231.66 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
金额为人民币 1,869,829.96 元,累计已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228,337,061.62 元。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28,337,061.62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将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已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归还
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就上述归还事项通知了公司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
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将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 30,000.00
万元。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