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1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岱美股份”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岱”)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岱美股份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舟山银岱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46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4,8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4.9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6,16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80,037,735.84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16,122,264.16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68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1. 2017 年 8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4 日披露的《上海
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04)。
2017 年 8 月 24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
披露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2. 2018 年 1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其中岱美股份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舟山银岱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 日
披露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2018 年 5 月 30 日,岱美股份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6,000 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
日披露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
2018 年 6 月 1 日,舟山银岱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4,000 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5 日
披露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
3. 2018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其中岱美股份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舟山银岱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披露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
岱美股份此次实际使用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9 年 5 月 31 日,岱美股份已将该 1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 日披露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
舟山银岱此次实际使用 1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9 年 6 月 5 日,舟山银岱已将该 18,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6 日披露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4. 2019 年 6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其中岱美股份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舟山银岱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 6 月 11 日披露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2020 年 3 月 26 日,岱美股份已将该 2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披露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舟山银岱此次实际使用 3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0 年 5 月 14 日,舟山银岱已将 3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披露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
规模 使用规模
1 汽车内饰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72,652.61 72,652.61
2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8,980.06 8,980.06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29,979.56
合 计 111,632.67 111,612.23
截至 2020 年 5 月 20 日,上述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为 70,651.75 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其中岱美股份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舟山银岱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12个月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等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
1.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3.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
4.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均已归还。
四、审议程序及合规性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分别经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决策程序合规合法,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岱美股份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舟山银岱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支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