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函的回复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收到公司发来的《关于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征询函》,截至2021年5月20日就该函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1、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
大变化。
2、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
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
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3、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
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4、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了《朗迪集团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及董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李逢泉先生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3,6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94%;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刘新怀先生和公司财务总监鲁亚波女
士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拟通过集合竞
价方式分别减持股份不超过 98,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53%。
李逢泉先生和刘新怀先生分别已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2020 年 11
月 23 日减持完毕,详见公告《朗迪集团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
减持超过 1%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和《朗迪
集团董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收到鲁亚波女士出具的告知函,其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38%。截至目前,鲁亚波女士的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经核实,除上述减持股份外,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现
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本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也未曾在近期买卖公司股票。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