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
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纽威股份”)首次公
开发行不超过1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
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5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纽威
股份”,股票代码为“603699”。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按
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A股发行
数量为8,25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5,77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
量的70%;网上发行数量为2,47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
3、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14年1月9日结束。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
有效报价的20家配售对象均参与了网下申购,并按照2014年1月8日公布的《苏
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
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缴付申购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网下发行过程已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
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4、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17.66元/股,发行数量为8,250万股。根据网上申购
情况,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3.95倍,高于50倍,低于100倍。根据回拨安
排,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本次发行股份的2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
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12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4,12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50%。
5、本公告披露了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结果,包括获配机构投资者名称、个
人投资者个人信息、获配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获配数量等。根据2014年1
月8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亦视同向网下发行获得配售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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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及缴款情况
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20家配售对象中,有20家配售对象参与了
网下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
会令[2013]第95号)的要求,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
查和确认。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
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经核查确认,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数量为20家,20家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均按
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462,162.20万
元,有效申购数量为26,170万股。
二、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结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316,372
户,有效申购股数为2,325,321,000股。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网
上冻结资金量为41,065,168,860元,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1.06436918%。
配号总数为2,325,321个,号码范围为10000001—12325321
三、发行结构和回拨机制实施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的最终数量为8,25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
量为5,77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475万股,占本
次发行总量的30%。
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和网上资金申购情况,由于网上初步有
效申购倍数为93.95倍,超过50倍但低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1,650万股(本次发行规模的20%)股票从网下回拨
到网上。
回拨机制实施后发行结构如下:网下发行4,12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规模的
50%;向网上发行4,12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规模的50%。
回拨机制实施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1.77394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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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网下配售结果
根据网下申购及申购资金到账情况,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见证、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本次网下有20个配售对象获得配售,对应的有效申
购股数为26,170万股,有效申购资金总额为462,162.20万元。根据回拨前网下发
行股票总量计算,认购倍数约为4.53倍。根据《发行公告》的规定,本公告一
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一)向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优先配售情况
在提交有效报价的20家配售对象中,有3家属于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和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
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其有效申购总量为7,400万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将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总量的40%,即1,650万股优先向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配
售。
(二)网下配售情况
根据事先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主承销商根据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有效
申购数量、投研能力、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对配售对象进行综合评定,给予每
个因素一定的分数权重,并综合考虑配售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业务合作
关系等因素进行评定。主承销商综合以上因素的评定结果,给出配售对象的综
合评定分数,并根据综合评定分数将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分为A、B、C三
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分类结果进行配售,A类配售对象的配售比例高于
B类和C类配售对象,B类配售对象的配售比例高于C类配售对象,每一类中的不
同配售对象的配售比例可能根据综